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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中心將於111年4月份起開始試辦「電子繳費證明」開立作業

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,本中心將於111年4月份起開始試辦「電子繳費證明」開立作業,取代原紙本收據寄送模式,以有效促進行政效率提升。

說明:

  1. 11141日起入至本校之款項,將開立「電子繳費證明」
  2. 使用國科會計畫預約本中心儀器之校外使用者 ,待款項入帳後「電子繳費證明」將約七個工作天內(不含假日)電子郵件寄發至計劃主持人於「國科會-基礎研究核心設施預約服務管理系統」登載之電子信箱
  3. 計劃主持人於收到「電子繳費證明」後,即可自行列印單據報銷帳務使用。

注意事項:

(1)本電子繳費證明經塗改者無效;若有違法使用或偽造者,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
(2)繳(匯)款完畢無需另通知本中心。有特殊需求者,請於匯款日(含)後二個工作日內與本中心聯繫。

(3)使用虛擬帳號進行繳款時,若有其他疑問請與本中心-梁麗芳小姐 聯繫。
(TEL:03-5715131#35406;EMAIL : general_nscric@my.nthu.edu.tw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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